課程架構
註1.應修畢最低學分為128學分,包括校定必選修30學分、專業必修(學程基礎課程)12學分、院共同核心課程6學分、專業選修(大數據必修)30學分、專業選修(分流專長)50學分。
註2.畢業前須取得第二外國語言課程3學分。第二外國語言課程包含本校語言教育中心開設之日文、韓文、西班牙文、法文、德文、泰文,外國語文學系開設之日文、法文,休閒產業與健康促進學系開設之專業日文。
註3.欲修習雙主修者畢業前皆須取得第二外國語言課程3學分,外籍生無需修習第二外國語言課程。
註4.第二外國語 一、二 法文/日文限選擇一種語言修習,不得以備註2之修讀第二外國語言課程抵免,且不得以不同單位、相同級別所開設之相同語言課程抵免。
註5.畢業前須取得人文及管理學院設立或認可之任一跨領域學分學程(或二個跨系级微學分學程)、雙主修或輔系。
註6.分流專長課程50學分,其中3學分可自由修習非本學士學位學程之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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